为加强林芝市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充装环节、气瓶检验环节的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林芝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际,规范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抽查工作,现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林芝市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抽查。
2.项目内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含第1、2号修改单) 、《气瓶检验机构技术条件》等要求,对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证后监督检查,气瓶充装单位从许可资格、人员条件、充装场所、充装质量安全管理、设备条件、气瓶充装专项条件等六个方面开展检查,气瓶定期检验机构从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实际工作、其他条件4个方面开展检查。
二、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投标人不得高于此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本次询价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符合此次委托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报价资料及清单(需加盖公司印章);
4.质量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截图,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6.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该项目无法承检测项项,需委托情况;
8.提供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7月17日18:30;
3.材料递交地点: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3室(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4号);
4.联系人:曹传兵,联系电话:13638944664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