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期)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墨脱县3家藏餐馆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11月3日,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藏餐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3家藏餐馆均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3家当事人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3家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朗县诚都川菜馆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116日,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朗县诚都川菜馆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发现该经营单位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且店内的服务人员也未进行提示说明,未正确引导消费者进行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