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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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服务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5-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进一步加强林芝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餐饮外卖食品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以下提醒告诫:

一、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伪造、冒用、涂改他人证照,不得虚构地址或“一址多店”在外卖平台伪装成合规店铺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经营。

二、要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加工制售病死畜禽肉及其肉制品,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保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三、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级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倡导对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四、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助力“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

五、主动公示使用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餐饮服务单位如加工预制菜,须主动在平台页面上公示预制菜使用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认为自己食用的是现制现售食品。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护,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