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通告公示
统计数据
权责清单
企业许可信息查询
热点回应
新闻发布会
政府公报
履职依据
机关简介
财政资金
其他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根据《林芝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现将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1.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按职责查处无证无照的黑加油站点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
2.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证后监管工作,督促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3.引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4.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对锅炉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6.负责对因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行政许可证的各类市场主
体,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7.严格实行企业信用监督,实施联合惩戒。
8.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证后监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督管理。
9.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10.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进行备案、发布和监督管理。
11.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
0894-5875689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