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市场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我局于2025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15家单位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开展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抽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全市15家单位,包括1家县级政府,8家市直部门、7家县(区、市)部门,2024年至2025年期间制定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抽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共抽取政策措施79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8件。
18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直接指定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二是限制独立法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要求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四是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补贴;五是设置歧视性的信用评分标准;六是在招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评审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单位对抽查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部署、任务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同时,对抽查工作未抽样覆盖的政策措施,举一反三,进行清理排查,进一步查找并清理可能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容条款,切实保障政策措施抽查工作效果。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