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 年 1 月 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林委办〔2019〕53号),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成立,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科室1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中药藏药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科、质量发展和计量认证科、标准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知识产权科、政工人事科。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编制45名。县级领导职数5名(不含兼职),科级领导职数25名。现有职工90名,其中,在职行政人员51名,参公事业人员19名,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9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部门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市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十九)负责药品(零售)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
(二十)负责医疗器械(一类)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行政许可及备案。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二十三)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食品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6.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
7.与市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第二部分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284.6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41万元,项目支出527.20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32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1.72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7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46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84.61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3377.72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了3%。是项目经费有调减。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84.61万元,基本支出为2757.41万元占总预算的84%,项目支出527.20万元占总预算的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基本拨款 |
3284.61 |
1、工资福利支出(机关) |
2600.86 |
2、工资福利支出(事业) |
0.00 |
3、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 |
153.57 |
4、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 |
0.00 |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8 |
二、项目拨款 |
527.20 |
6、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发改委) |
0.00 |
7、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
527.20 |
本年拨款合计 |
3284.61 |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 |
|||||
单位/科目编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 支出 |
对个人和 家庭补助 |
公用经费 |
159001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757.41 |
2,600.86 |
2.98 |
153.57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600.86 |
2,600.86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34.73 |
434.73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24.18 |
1,224.18 |
|
|
30103 |
奖金 |
136.61 |
136.61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65.52 |
65.52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66.16 |
266.16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28.09 |
128.09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6.96 |
26.96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24 |
3.24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15.46 |
215.46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9.91 |
99.91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3.57 |
|
|
153.57 |
30201 |
办公费 |
15.00 |
|
|
15.00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
|
2.00 |
30205 |
水费 |
4.00 |
|
|
4.00 |
30206 |
电费 |
15.00 |
|
|
15.00 |
30207 |
邮电费 |
2.50 |
|
|
2.50 |
30211 |
差旅费 |
20.00 |
|
|
2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00 |
|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00 |
|
|
3.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6.08 |
|
|
36.08 |
30229 |
福利费 |
0.55 |
|
|
0.55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
|
2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44 |
|
|
33.44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8 |
|
2.98 |
|
30304 |
抚恤金 |
2.98 |
|
2.98 |
|
|
合 计 |
2,757.41 |
2,600.86 |
2.98 |
153.57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支出) |
|||
单位/科目编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项目经费 |
159001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27.20 |
527.2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27.20 |
527.20 |
20113 |
商贸事务 |
20.00 |
20.00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20.00 |
20.00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507.20 |
507.20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3.00 |
3.00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29.80 |
29.80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66.20 |
66.20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133.00 |
133.00 |
2013810 |
质量基础 |
211.00 |
211.00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31.20 |
31.20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5.00 |
5.00 |
2013805 |
市场秩序执法 |
28.00 |
28.00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2757.41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2622.28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了5%。其中:
1、商品服务支出。2022年商品服务支出203.62万元,2023年商品服务支出153.57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了25%。2023年商品服务支出153.57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1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工会经费36.0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4万元。调整了人员休假包干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商品服务办公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抚恤金2.98万元。
四、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7.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3万元。2023年较2022年“三公经费”减少了66%,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预算经费。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284.6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41万元,项目支出527.20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32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1.72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7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46万元。
2023年年初下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4.61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77.72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了3%。人员有变动,项目经费有调减。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3284.61万元
一、基本收入 |
3284.61 |
1、工资福利收入(机关) |
2600.86 |
3、商品和服务收入(机关) |
153.57 |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8 |
二、项目收入 |
527.20 |
7、行政事业性项目收入 |
527.20 |
本年收入合计 |
3284.61 |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3284.61万元。
一、基本支出 |
3284.61 |
1、工资福利支出(机关) |
2600.86 |
3、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 |
153.57 |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8 |
二、项目支出 |
527.20 |
7、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
527.20 |
本年支出合计 |
3284.61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工作实际发生的费用列支,调整。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1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工会经费36.0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204万元。2023年暂无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653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2.29万元,占总资产8%,固定资产5912.30万元,占总资产92%。无形资产125.46万元,占总资产2%。车辆10辆,房屋3栋。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3年重大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治理餐桌污染专项经费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为执法人员提供无纸化电子移动执法,打造适合监管业务的服务功能,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为未来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主要用于2023年“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费、“互联网+明厨亮灶”传输费,“智慧食安”电子监管系统整体维护费,云服务主机托管。
2022年“治理餐桌污染”信息化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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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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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2年10月13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13398041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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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2年“治理餐桌污染”信息化建设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
项目期 |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99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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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9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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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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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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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明厨亮灶”餐饮环节监管平台,打造适合监管业务的服务功能,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起信息化基础,为未来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 |
通过监管平台,让消费者看的清楚吃的放心,并提高执法部门的监管,提高执法效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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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及时维护 |
数量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及时维护 |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全网实时监测网络舆情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全网实时监测网络舆情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食品生产经营户网络名厨亮灶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72户食品生产经营户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全方位监管,达到网络“明厨亮灶” |
清晰 |
质量指标 |
指标1:全方位监管,达到网络“明厨亮灶” |
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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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及时发现网络舆情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及时发现网络舆情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实时监测后厨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实时监测后厨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全年 |
时效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全年 |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全年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全年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逐步推广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10月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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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58.39万 |
成本指标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58.39万 |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14万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14万 |
||||||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60.61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的放心 |
社会效益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的放心 |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关注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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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的放心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的放心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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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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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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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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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智慧食安系统维护 |
满意 |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满意 |
指标2:网络舆情监测 |
满意 |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满意 |
指标3:网络明厨亮灶扩面 |
满意 |
地理标志经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为引领,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主管部门作用,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抓手,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发展,进一步带动惠农、益农、富农、强农,实现全市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系列产业带,增添品牌优势,实现注册运用一个地理标志商标、打开一方产品销路、富裕一方百姓的效果。
知识产权经费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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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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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张立洋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1808904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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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
项目期 |
2023年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60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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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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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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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120场 |
120 |
数量指标 |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40场 |
40 |
||
知识产权业务培训6次 |
6 |
知识产权业务培训2次 |
2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商标数量增长量 |
500 |
质量指标 |
商标数量增长量 |
200 |
|||
业务能力提升度 |
90% |
业务能力提升度 |
95%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
业务工作满意度 |
90% |
业务工作满意度 |
90%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经费 |
20 |
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经费 |
20万元 |
|||
培训经费 |
20 |
培训经费 |
20万元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效益提升率 |
10% |
经济效益 |
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效益提升率 |
10% |
||
工作能力提升比例 |
50% |
工作能力提升比例 |
15% |
|||||
…… |
|
…… |
|
|||||
社会效益 |
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 |
30% |
社会效益 |
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 |
10% |
|||
业务人员能力提升 |
50% |
业务人员能力提升 |
15%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 |
50%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 |
20% |
|||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提升 |
50% |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提升 |
20%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宣传对象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宣传对象满意度 |
90% |
||
培训对象满意度 |
90% |
培训对象满意度 |
90% |
|||||
…… |
|
…… |
|
质量兴地经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振兴战略的意见》(藏政发〔2012〕3号),以及《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林政发〔2016〕97号)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统领,着力推动质量创新,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高层次供给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实现更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幸福林芝、和谐林芝、美丽林芝提供质量保障。
质量兴地绩效目标表 |
|||||||||
( 2023年度) |
|||||||||
填报日期:2022年10月12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白世中 15889047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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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林芝市质量兴地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度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24.5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4.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1.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
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激励,构建较为完善的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
2023年建立完成3个质量小站,配备查询一体机3台;完成对全市30家重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相关培训。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质量小站 |
建成3个质量小站 |
数量指标 |
建设质量小站 |
建成3个质量小站 |
|||
对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培训 |
对90家重点企业开展培训 |
对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培训 |
对30家重点企业开展培训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 |
100% |
质量指标 |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 |
30% |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100%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30%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
完成率 |
100% |
完成率 |
100% |
||||||
…… |
|
…… |
|
||||||
成本指标 |
重点企业运营成本减少 |
重点企业运营成本减少3%以上 |
成本指标 |
重点企业运营成本减少 |
重点企业运营成本减少3%以上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经济效益 |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6% |
社会效益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 |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1%以上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 |
||||||
…… |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6%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 |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1%以上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 |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6%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提高 |
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 |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1%以上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提高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 |
||||||
…… |
|
…… |
|
抽检抽样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部门关于工业产品抽查要求,初步确定市级工业产品年度监督抽查数为170批次。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要求,我市食品抽检约为960批次。林芝市级承担食品抽检任务270批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化妆品抽检为 80 批次。为了主动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建立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监督抽查、实验室检测等环节收集相关信息,提前预测和掌握苗头性、潜在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强化对策研究与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监管的主动性。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需进一步加大对产品的抽检力度。
抽样抽查绩效目标表 |
|||||||||
( 2023年度) |
|||||||||
填报日期: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抽样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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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
项目期 |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69 |
年度资金总额: |
132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9 |
其中:财政拨款 |
132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
||||||
对全市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检和风险监测 |
对全市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检和风险监测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食品监督抽检批次 |
810批次 |
数量指标 |
指标1:食品监督抽检批次 |
270批次 |
|||
指标2: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批次 |
510批次 |
指标2: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批次 |
170批次 |
||||||
指标3:化妆品监督抽检批次 |
240批次 |
指标3:化妆品监督抽检批次 |
80批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
≧100% |
质量指标 |
指标1: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
≧100% |
||||
指标2:任务完成率 |
≧100% |
指标2:任务完成率 |
≧100% |
||||||
……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检验时效 |
所有检验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
时效指标 |
指标1: 检验时效 |
所有检验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各项抽检任务费用开支 |
≤预算数 |
成本指标 |
指标1:各项抽检任务费用开支 |
≤预算数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保障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安全与质量 |
逐步提升 |
社会效益 |
指标1:保障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安全与质量 |
逐步提升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使用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逐步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使用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逐步提升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抽检单位、市民满意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抽检单位、市民满意度 |
≥80%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特种设备项目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伴随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区特种设备数量增速迅猛,设备老化加剧,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安全涉及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运行,事关重大。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八大类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对特种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西藏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特种设备绩效目标表 |
|||||||||
( 2023 年度) |
|||||||||
填报日期: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杨德元 1330894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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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市场监管局 |
实施单位 |
市场监管局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93.6 |
年度资金总额: |
3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93.6 |
其中:财政拨款 |
31.2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
发现并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特种设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长期持续稳定。 |
发现并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特种设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长期持续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种设备检验质量监督抽查比例 |
60% |
数量指标 |
特种设备检验质量监督抽查比例 |
60% |
|||
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人数 |
900人次 |
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人数 |
300人次 |
||||||
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次数 |
6次 |
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次数 |
2次 |
||||||
质量指标 |
民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了解率 |
60% |
质量指标 |
民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了解率 |
60% |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成本 |
≤年初预算数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成本 |
≤年初预算数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经济效益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社会效益 |
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生态效益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西藏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西藏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参训人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参训人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满意度 |
≥90% |
|||
|
|
|
|
||||||
|
|
|
|
医疗器具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依法检定在用医疗计量器具,为仪器科学正常使用提供支撑保障。通过对医疗计量器具开展强制检定,确保在用医疗计量器具量值科学、准确,防止“带病治病”。
医疗计量器具检定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填报日期:2022年10月12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白世中 15889047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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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医疗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度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17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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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1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9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绩效目标 |
|||||||
完成巴宜区18家医疗机构1350台套医用计量器具完成检定 |
2023年对巴宜区18家医疗机构1350台套医用计量器具完成检定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巴宜区18家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开展检定 |
100% |
数量指标 |
巴宜区18家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开展检定 |
100% |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提升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在往年基础上只升不将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提升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在往年基础上只升不将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有效运转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出具报告数据100%准确 |
质量指标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有效运转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出具报告数据100%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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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检定费 |
117万元 |
成本指标 |
检定费 |
39万元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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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完成率 |
100% |
社会效益 |
完成率 |
100%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不断提升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不断提升 |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合格率在往年基础上只升不将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满意度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满意度 |
100%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2019年第6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意见》各项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打破地区封锁,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增强林芝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撑。
公平竞争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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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杨德元 1330894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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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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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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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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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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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810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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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1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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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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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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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中期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 |
2023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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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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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对本级政府及部门抽查文件率达到30%以上 |
40% |
数量指标 |
指标1:对本级政府及部门抽查文件率达到30%以上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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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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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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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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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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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及时发现抽查部门出台的涉嫌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 |
及时 |
质量指标 |
指标1:及时发现抽查部门出台的涉嫌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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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公平竞争审查知识培训 |
及时 |
指标2: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公平竞争审查知识培训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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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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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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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对涉嫌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时提出撤销或修改。 |
及时 |
时效指标 |
指标1:对涉嫌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时提出撤销或修改。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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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审查人员的工作水平。 |
较好 |
指标2: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审查人员的工作水平。 |
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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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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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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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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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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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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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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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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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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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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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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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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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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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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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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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及时发现和规范政府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较好 |
社会效益 |
指标1: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及时发现和规范政府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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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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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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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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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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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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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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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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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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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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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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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力量进行评估,可以正面引导各级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机制。 |
较好 |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
指标1: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力量进行评估,可以正面引导各级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机制。 |
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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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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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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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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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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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联席办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工作成果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
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填) |
指标1: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联席办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工作成果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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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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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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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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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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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